湖南绥宁城管局开的士公司 未上路即被查

2012年11月28日04:19  潇湘晨报

  11月27日,在邵阳市邵阳大道附近的东风悦达起亚4S店停车区,数十辆起亚“赛拉图”系列轿车停在门口。销售人员称,这些轿车是邵阳市绥宁县城管局订购,用于当地的出租车营运。

  在绥宁县县城,路上很少看到出租车的踪影,当地居民反映,之前县城有七十多辆营运出租车,部分车辆到期报废,目前只有十多辆出租车营运,现在打车要拼人品、碰运气。

  本报记者张树波 实习生杨子江 邵阳报道

  城管局订购的小车还停在4S店门口

  27日下午2点,在邵阳市邵阳大道与大兴路交会处的东风悦达起亚4S店停车区,数十辆淡蓝色小轿车排成一列,占据了该店停车区的绝大部分车位。

  “这些车停在这里有几天了。”市民李先生称,车辆都是统一型号,统一颜色,原本以为是4S店搞促销,他还特意询问,才知道这些是用于出租车营运。4S店销售人员表示,这些车辆都是邵阳市绥宁县城管局订购的,将全部用作该县城的出租车,“目前尚未提车,听说是城管局注册了一家出租车公司。”

  据《当代商报》此前报道,绥宁县财政出资一百万元,县城管局预订61台小车并成立出租车公司,城管局书记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从网上公布的图片来看,城管局注册的公司名为“绥宁县绿城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兰序贵,此人为绥宁县城管局党组书记。27日晚,本报记者试图联系兰序贵,对方电话一直在通话中。

  市相关部门已赴绥宁开展调查

  27日下午6点,记者赶到绥宁县县城,路边不少市民正在排队等车。

  “现在打车要拼人品,运气不好等半个小时也碰不到车。”路边等车的王先生称,9月份,有一批出租车到了报废期,原本县城还有几十台出租车,现在只剩下了十多辆,出门打车成了难题,不过现在摩的师傅的生意倒是火了不少。

  记者注意到,在每个十字路口,路旁均停满了摩的。摩的司机陈师傅脸上带着笑意,自从出租车变少后,市民打的难,经常一二十分钟拦不到车,“特别是上下班,坐车的人特别多。”

  在绥宁县城一十字路口,记者等了近20分钟,身边仅有一辆红色出租车经过,上车后,车上前排已经有一位乘客,“现在车少,只能拼车。”的士司机并未打表,到达目的地直接喊价付费。司机告诉记者,原本县城总共七十多辆出租车,目前只剩下14台出租车正常营运,营运期限是明年6月底,其余车辆尚未配备到位。

  “现在车少,生意比以往肯定好了不少。”该司机显得很欣喜。

  市民王先生称,城管局注册出租车公司的事,早在县城传得沸沸扬扬,“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方式不太合适”。

  27日晚9点,绥宁县常务副县长赵逢春向记者表示,当时考虑到更方便的因素,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确实做出了此项决定,目前,邵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市政府客运管理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已赶赴绥宁县展开全面调查,至于这个决定存在什么问题,具体由调查组做出结论。

  记者从邵阳市绥宁县委宣传部了解到,联合调查组已展开全面调查,将尽快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妥善处理。

  [晨报圆桌]

  城管办出租车公司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专家:中南大学教授王林;武汉城市交通管理研究所所长胡润州

  潇湘晨报:近期,有消息传出,邵阳市绥宁县由县财政出资100万元,让县城管局预订61台小车并成立汽车出租车公司,城管局书记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这一“新鲜”事情,您怎么看待?

  胡润州:这是肯定不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政府是不能办企业的。

  王林:肯定是违规的。

  潇湘晨报:出租车行业是不是和其他行业不同?

  胡润州:企业的性质就是盈利,这个和其它行业是一样的。只是不同行业相关要求有所不同,出租车行业应该属于特许经营的行业,它的价格、收费、组织等都要按照国家有关出租汽车行业运营的相关规定来运营。比如一个地方要发展出租车公司,出租车指标由政府部门请示,由上级部门审批下来的,不是想定多少就定多少。

  潇湘晨报:城管局办出租车公司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胡润州:这样一来会出现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情况,执法就存在难题。自己管自己,怎么可能公正公平呢?

  王林:这种现象违反公平公正原则。这样的企业有政府背景,可能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很多方面就可能具有优先权或者可以得到优惠,会把公权力和企业的私利搅和在一起,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如果城管部门可以搞企业,公安可以搞,它的车可能无视交通法规;税务部门可以搞,它的企业可能就不用纳税。如果每个政府职能部门开公司的话,整个市场秩序就会受到很大的破坏。

  潇湘晨报:这种现象应该怎样处理?胡润州:这种现象应该不是一下子头脑发热想到了这个事情,有种知法犯法的感觉,应该严格予以取缔。如果相关城管局长在这个过程中在经济方面还存在问题,应该进行相关追责处理。

  王林:现在的国有企业都要求与行政管理部门脱钩,城管局书记担任出租车公司法定代表人,谁来监管他?自己监管自己,怎么可能公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县及县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政府机关中的公安、安全、监察、司法、审计、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土地管理、海关、技术监督、商检等部门以及办事机构,均不准:

  (一)组建任何类型的经济实体;

  (二)以部门名义向经济实体投资、入股;

  (三)接受各类经济实体的挂靠。

(原标题:“城管的士”还没上路调查组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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